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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7日電)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
盟等團體今天表示,修憲降低投票年齡到18歲有高度共
識,呼籲立法院修憲委員會成員表態,加速修憲進程,
並將拜會中國國民黨與民主進步黨主席表達訴求。
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發起人葉大華等人上午在立
法院記舉行者會表示,立法院已組修憲委員會,希望「
玩真的」,修憲腳步不應停滯。
她說,下週將拜會國民黨主席朱立倫、民常用英文單字英文面試進黨主席
蔡英文,提醒兩黨善盡角色,希望青年參政權受重視。
中華民國憲法規定,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
法選舉權,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,張 英文年滿23歲者
,有依法被選舉權。10403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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